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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竹溪县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2023年十堰竹溪县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

时间:2023-05-06  来源:  作者:zpxx.cc 我要纠错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4.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组织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同等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2)办理政策性加分手续

符合申请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持《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度考核表、期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316办公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48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附件5)。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上述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4)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聘用前办理辞职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过程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内,因公示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拟聘用人员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本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县人社局。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9-2721750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 (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3、笔试加分申请表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委托书

附件:1、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附件:3、笔试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委托书.docx

原标题:2023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305/t20230505_4230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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