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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146人公告2023年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146人公告

时间:2023-02-24  来源:  作者:zpxx.cc 我要纠错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

未设置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岗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招聘单位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部分招聘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岗位(详见招聘单位事先公布的面试相关公告),由招聘单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实施,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且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实施,相关事宜详见招聘单位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三)总成绩合成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照公告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3天后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了解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相关招聘单位网站等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十、递补和补招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参加等情形,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不递补,由招聘单位在公告中予以说明;如果递补,应在公告中对递补的情形和方式予以明确;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得进行递补。

招聘期间学历要求仅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出现空缺,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由招聘单位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其他岗位出现空缺不再补招。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十二、其他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考生在考试及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三、联系电话

考务咨询: 027-82828405、82926601

招聘单位岗位咨询:

招聘单位

岗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水文局

027-82927765

027-82820098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人事劳动处

长江科学院

027-82820016

027-82829720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人事处

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027-82927823

027-82926129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办公室

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

0715-5259887 0715-5259849

0715-5259796

湖北省赤壁市沿河大道338号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人事劳动处

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

027-82927037

027-82927045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689号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综合处

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

010-63377691

010-68781056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D座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综合处

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

027-82828469

027-82926087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安中心办公室

网络与信息中心

027-82927921

027-82820377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宣传出版中心

027-82828325

027-82828398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办公室

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027-82926335027-82820310

027-82829565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办公室

机关服务中心(局)

027-82828972

027-82829615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局)办公室

长江医院

027-82820945

027-82828973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46号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医院人事处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027-82926730

027-82828730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63号永城精英汇B座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综合室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027-84874172

027-84450112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综合处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7338745、82829900

政策咨询监督:027-82820755

欢迎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提倡实名反映情况,考生反映情况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招聘单位应当如实记录。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负责解释,《计划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度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2023年2月22日

原标题: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jw.gov.cn/zwzc/rsxx/rczp/jgsy/64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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