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缴费,进入面试人员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按照人民警察招录方法进行,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合格、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安文化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时事政治。未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如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一并纳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评项目包括:800米跑、仰卧起坐、4*10往返跑,合格即可。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末位笔试成绩、体能测试合格和面试成绩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数。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公示: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履行聘用手续,下发聘用文件。
(一)辅警人员的工作经费、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经费均由县人民政府负担纳入财政预算。
(二)辅警人员的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10000元标准执行。
(三)辅警人员在聘用期内,每人每月初始工资为2800元。辅警人员每三年实行层级晋升,经聘用单位考核、考察合格晋升层级的,每晋升一级,其工资在原工资基数上增加300元。
(四)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辅警人员聘用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执行。由其单位、个人、县财政共同承担解决。住房公积金按照公务员缴存比例执行。
(五)辅警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德格县关于规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管理。
(六)辅警人员在岗期间出现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情况,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本次辅警招聘的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政治审查,合格后按本方案聘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兑现本方案规定的工作经费和工资待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辅警人员招聘工作组织机构,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德格县公安局政工科15984735939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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